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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邢兆遠、李建斌)近年來,各地都加大文化下鄉、文化惠民的力度,但因資金限制,有的地方文化下鄉活動只能流於形式,走走過場。如何才能保障文化下鄉活動的借款正常進行,民進山西省委副主委、呂梁市副市長成錫鋒建議省、市、縣級三級政府應分別設立一定數額的文化下鄉專項資金,重點扶持文化精品創作、文化惠民工程、農村文化建設、文化產業發展和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。
  成錫鋒說,省市縣三級文化下鄉專項資金的數額,省級每年應不少於1000萬元,市級每年應不少於500萬元,縣級每年應不少於250萬元。專項資金用於扶持鼓勵市、縣兩級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進行群眾文藝創作和演出,扶持有一定規模和公共演出能力並能堅持常年演出、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力的業餘劇團和民辦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單位。有住商不動產關部門還應成立專門的評審委員會,出台切實可行的年度評審辦法,確保文化下鄉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和相關惠民項目的有效落實。
  (原標題:政府應設立文票貼化下鄉專項資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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